商品房交付时,发现图纸上原有的阳台不翼而飞。这种实物与宣传不一致的消费纠纷,多发生在商品房购销领域。然而,近期钟楼消协受理的两起投诉,却提醒消费者,这种“狸猫换太子”的把戏,同样可能出现在其他消费领域。 2月16日,在某医院工作的丁女士来到市中心某手机经销店,花 一部手机总共拥有的功能也就那么多,现在却有7处不一致,未免太过离谱。于是,丁女士找到店方经理要求给个说法,不料前后去了5次也没得到解决。一气之下,丁女士来到钟楼消协寻求帮助。经过调解,店方同意为丁女士更换其他品牌的手机,并给予一定的优惠。 年前,冲着某商家“低价MP3仅售68元”的促销广告,消费者陈女士经过一番排队等候,终于抢购到一部。不过,等她回家后打开包装,却觉得有点不对劲:自己明明买的是容量为256M的MP3,怎么只有128M?再看看发票,的确是256M。觉得受到欺骗的陈女士要求商家为自己更换成同品牌的256M的MP3。 对此,商家的答复是:可能是厂家型号与包装内的实物不符造成的;再打电话至东莞的厂家咨询,厂家答复,该厂并不生产256M的MP3,只有128M的,可能是商家开票失误。然而,陈女士认为,商家收了自己256M的MP3的钱,发票上也是256M,就该给付与发票一致的货物。经过协调,商家为陈女士换了一部其他品牌的容量为256M的MP3。 钟楼消协秘书长濮锡乾表示,就前一起投诉而言,说明书既是厂家对手机功能的说明,也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既然是承诺,就要兑现,否则有损商家的诚信形象。在后一起投诉中,造成票据与实物不符的是厂商,因此,这个责任不应该由消费者来承担。因此,消费者完全有理由要求商家提供与发票一致的货物。不过,这也提醒其他消费者,不要过于热衷商家的“低价”、“特价”宣传,谨防里面有虚假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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