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长三角,富饶是生活的总体写照。身处其中,我市的居民生活水平在哪一梯级?记者昨天从市统计局了解到,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6年长三角地区16城市居民收入呈稳步攀升的格局,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达17237元,比上年净增1982元,平均增幅达13.0%。 16城市中收入最高的是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达20668元,高出平均水平3431元;最低的是泰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82元,低于平均水平4555元。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49元,低于平均水平588元,位居第12位。然而,我市居民收入增速领先,位列第4位。 浙沪工薪收入高于江苏,我市列省内第四 2006年,长三角16城市平均工薪收入12039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9.8%,由此可见,工薪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分地区看,浙江7市的人均工薪收入均超过万元,而江苏8市中仅苏州、南京、无锡和常州4市超过万元。江苏8市人均工薪收入10483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7.2%,分别比平均水平低1556元、2.6个百分点;浙江7市人均工薪收入13249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1.2%,分别高出平均水平1210元、1.4个百分点。 我市人均工薪收入10961元,高出江苏8市平均水平478元,但分别低于长三角16城市和浙江7市平均水平1078元、2288元。 浙江经营净收入领先苏沪,我市列第3 长三角地区个私经济发展迅速,日益成为城市居民就业的重要渠道和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2006年,长三角16城市人均经营净收入1477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为8.6%。其中,浙江7市人均经营净收入2022元,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达10.9%;江苏8市人均经营净收入1064元,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为6.8%;上海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959元,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为4.6%。 我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387元,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达14.3%,分别比长三角平均水平高出910元、5.7个百分点,在长三角16城市中列第3位。 浙江财产性收入多于苏沪,我市列第7 财产性收入是城市居民出让财产使用权而获得的利息、租金、红利收入及财产增值收益等。 2006年,长三角16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53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3.1%。其中,浙江7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832元,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301元;江苏8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96元,低于长三角平均水平235元;上海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300元,低于长三角平均水平231元。 我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516元,比16城市平均水平低15元,比浙江7市平均水平低316元,比江苏8市平均水平高出220元,居江苏8市之首,在长三角地区16城市中列第7位。 江苏转移性收入占比高于浙沪,我市列第9 养老金和离退休金、赡养和赠送等转移性收入,是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仅次于工薪收入。 2006年,长三角16城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4729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7.4%。分地区看,上海居民转移性收入水平最高,人均达5533元,分别比江苏8市、浙江7市平均水平高出475元和1296元。转移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最高的是江苏8市,平均达32.4%,分别比上海、浙江7市高出5.6和9.6个百分点。 我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4307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5.9%,在长三角地区16城市中列第9位。(来源:常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