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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规定配建廉租房比例不能低于5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5-14 13:35:23 标签:
中新常州网10月18日电:《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公共租屋配建办法》17日正式颁布实施,该市廉租住房、公共租屋将在市区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中分散配建,配建比例不低于项目中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今后,在住宅开发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屋将作为该市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配建的廉租住房、公共租屋套型建筑面积每户将在50平方米左右,建成后产权收归政府所有,由房产部门统一向该市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配租。(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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