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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15万元净赚298万元警惕商业地产赚钱神话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5-14 09:16:03 标签:

     诱人的“返租”

    针对海口部分商业地产的高回报投资许诺,日前,记者以客户身份来到位于海口市大同路、龙华路交汇处的友谊商业广场进行暗访。

    据售楼一位符姓小姐介绍,业主购买摊位后,只管坐收每个月的返现,摊位、铺面由友谊商业广场来统一管理。比如业主以15万元购买了8平方米的摊位,按照8%的年回报来计算,业主每年可以收到1.2万元返现,12年以后经营权就归业主所有,可以根据业主的意图经营该摊位。按照符小姐的介绍,业主购买了某铺面后,12年内是没有经营和管理权的,15万元的投入,得到的是每年1.2万元的回报和12年后对该铺面的所有权。这意味着,如果某业主既想在这里买一个铺面,又想在该铺面经营是不允许的,只能再另租摊位经营。

    招商部的杨先生则告诉记者,现在“周大福”、“鑫生”等国内著名品牌都来咨询过招租信息,不过最终哪些珠宝品牌可以进驻,商场还要进行筛选。当记者问现在有没有租金标准,业主大概何时进场时,杨先生说友谊广场9月份开业,业主7月份就可以进场布置,至于租金,不是按每月交纳的方式,而是年营方式。商场根据业主经营收益状况征收租金,效益好的经营商租金就要高,效益不好的商场会相应减少租金,这种方式对经营者有好处,商场也是为了经营者的利益考虑。

    记者在友谊商业广场的一份广告上看到,友谊商业广场实行1-3年内可退机制,如果投资者需大量现金,开发商将无条件回购,使投资者“存”“取”自如。投资者坐享高额稳定回报。与此同时,开发商将承担商业广场培育责任,实行12年返租策略,8%的年回报,12年之后就可以获得一个龙头旺铺。

    这个广告还为未来的业主描绘了一幅“财富增值图”,按照这一图表计算,如果一个业主今天投15万元购买了友谊商业广场面积为8平方米的铺面,55年后不仅可以白赚一个龙头旺铺,还可以赚298万元。对生活在海口的人来说,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如此诱人的优惠条件,如此美好的“钱”景,想必谁看了都会动心。但是一位业内人士却表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使用年限规定,商业用地为40年,综合用地为5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因此,“55年后不仅可以白赚一个龙头旺铺,还可以赚298万。”是骗人的神话。

    “售后返租”暗藏风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售后返租”实际上只是开发商卖铺的一种噱头,更多的是开发商玩的一个财务技巧。从表面上看,开发商开出8%、10%甚至12%的售后包租收益率,但实际上,他们通过提高商铺售价,已将今后要付给投资者的利息预提出来。比如,本来一处售价1万元/平方米的商铺,开发商将售价提高到2万元/平方米,尽管其承诺10年内包租,年收益8%,但实际的收益又是多少呢?假设10年内商铺本身既不升值也不贬值,也不计算投资者的利息损失和各种税费,10年后,投资者虽然承租收益为80%,但投资者的实际房产收益却为负50%(实际价值为售价的一半),因此投资者的实际年收益只有3%,只比银行存款高一点。尽管这种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但却有助于了解售后返租的真实一面。

    更大的风险是,三五年内该项目一旦销售完成,开发商即可以套现出局,承租商背着巨大的租金成本,是否能够保证经营10年?谁来保证随后承担包租合同的承租商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和信誉?这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投资者的美梦就将化为泡影。因此面对发展商的广告轰炸,投资者不可只对收益反应灵敏而对风险感觉迟钝。

    记者同时从海口市有关部门获悉,由于以返租回报方式推售的楼盘基本上属预售性质,不可能有产权证,而按法律规章,未经确权的物业不能出租。因此,开发商在预售阶段与小业主签订的所谓“租赁合约”是不合法的。

    海南金凯旋律师事务所的王向和律师认为,在“返租销售”经营模式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铺分割成若干个小的店面逐个出让,这样一来,各个买家就无法获得完全的物权。若干年后产权是否发生变更、买家能否按期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许诺的租金、法律是否认可这种权利等等,都成为直接影响投资者利益的现实问题,因此存在无法真正享有使用权利的风险。他同时指出,这种“返租销售”的经营模式还涉嫌非法和欺诈,因此他建议投资者最好不要购买这种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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