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温州市民王毅诚已于新年首日领到了全国首张一人公司营业执照。记者向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咨询后得知,截至昨天,我市还没有人提出申请注册登记“一人公司”。 工商部门: 咨询电话有,申请者尚 “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市民的申请。”昨天,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表示。 “节前就有人打电话咨询,今天也有,但是提出申请的还没有。”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科某科长如是表示。 记者通过咨询我市其他市、区工商部门,得到的答复大同小异:咨询电话有,申请者尚无。 据某工商局注册大厅一位陈姓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之前对新《公司法》的宣传已经很多,但是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以市民咨询居多,并没有人正式提出申请。可以说,市民的反应比较温和。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从个人观点出发,虽然新《公司法》把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门槛降低了,但是,投资设立公司,还会涉及到工商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市民可能还在观望相关部门的政策,此外,“一人公司”毕竟是个新鲜事物,一些市民可能会先看看别人怎么做,之后才会考虑是否跟进。 经济法硕士: 市民尚未领会到“一人公司”的优势 江苏工业学院法政系教师、武汉大学经济法硕士徐新意表示,所谓“一人公司”,其实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俗称。从整体上来看,新《公司法》放宽了规定,允许一个人办公司,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门槛是降低了。 “一人公司”对希望单独创业的人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降低了投资风险。“一人公司”只以自己的财产对所欠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必用私产“抵债”。此外,“一人公司”有助于提高个人信用及知名度。 不过,徐新意同时表示,虽然新《公司法》对设立“一人公司”更加灵活,但是却对“一人公司”作出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更严的规定。譬如,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而且可以分期到位。而“一人公司”不但最低注册资本增为10万元,而且必须一次足额缴纳。此外,“一人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而且,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家“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也不能投资建立新的“一人公司”。 徐新意分析,虽然“一人公司”有优势,但是,从税收的角度来讲,也有不合算之处。比如,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个体工商户正式注册登记设立“一人公司”,就需要缴纳两次税,一是企业所得税,二是个人所得税。 不过,徐新意表示,从总体上来说,“一人公司”有助于活跃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