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记者 顾钱江、陈刚)为改进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方便企业经营和顾客消费,促进免税商品行业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现行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完善和调整。 《通知》扩大了免税商品标价和结算的币种范围,将现行销售免税商品应当以外币标价和结算的政策,调整为可以人民币或外币标价和结算;明确免税商品企业可按外汇管理 有关人士认为,上述政策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出入境人员在境内购买免税商品的需要,更加便利商务、旅游等人员往来和免税商品企业的经营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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