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等最近联合发出通知,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其中有25种农药及中间体取消出口退税。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有关人士日前表示,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25种农药及中间体,大部分在国内未生产或已停止生产,因此对中国农药出口影响不大。 中国严格遵守《PIC公约》和《POPs公约》中的相关要求,早在2002年就明令禁止六六六、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等高毒农药的使用,还规定了甲基对硫磷、对硫磷等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中。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用于农业生产。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负责人说,近年来中国出口农药有400多个品种共2900多个产品,此次取消出口退税中所列的农药品种,去年出口只有六氯苯、滴滴涕、敌菌丹、甲胺磷、林丹、磷胺,其出口量约0.1万吨,占出口总量的0.2%。海关总署统计显示,在取消出口退税的农药中,今年上半年仅有敌菌丹、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和六氯苯及滴滴涕出口,出口量也很少。 另据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介绍,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25种农药及中间体,有一部分没有进行农药登记,并不是作为农药出口,真正作为农药出口的品种很少。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指出,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农药产品,基本都是《PIC公约》和《POPs公约》中规定的禁用产品,大部分农药在国内已停止生产。近年来,国内农药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调整结构,注重环保,并通过技术创新减少能源和资源消耗,延长产业链,提高出口商品层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正在培育新的竞争优势。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取消部分农药出口退税,将更加注重技术创新,生产符合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