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区外向型经济的迅速发展,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以下简称两类企业)也在不断增加,但有些企业对两类企业的申办手续及相关政策不太了解,使得一批已经具备条件的企业尚未被确认为两类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两免三减半”期限内如被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可以延长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产品出口企业不受此限制)。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和产品出口方面的健康发展,帮助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充分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现再次明确申报两类企业的有关要求(优惠政策及有关申报要求请登录网站:www.czxd.gov.cn),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抓紧申请办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邹申 联系电话:5127085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申报产品出口企业确认的有关要求 申报先进技术企业确认的有关要求 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