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规划部门了解到,随着城市私家车拥有量越来越多,住宅区的停车矛盾也日益显现,群众要求增加住宅区停车位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了解决居住区停车难问题,我市规划部门日前制定了住宅建筑配建停车位的最低指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试行。
这个指标规定:一类居住区(别墅类)每户1. 2辆;二类居住区(公寓类)每户0.6辆;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廉租房等参照经济适用房类指标)每户0.4辆;也即一类、二类居住区和经济适用房每百户小汽车停车位最低标准分别为120辆、60辆、40辆。
据了解,从今年10月1日起住宅建筑停车位的规划审批将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执行,这将对解决我市住宅区业主的停车难矛盾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