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中。根据国家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出台了《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专户)”的征缴方式,以“阳光作业”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科学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性资金。政府非税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范围。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政府非税收入实行“阳光作业”有利于摸清非税收入的家底,原来非税收入属性混淆、范围界限不明确,现在全市有多少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明明白白;取消“收入过渡户”,实行“非税收入”直缴财政,既减少了资金在途时间,又防止了资金的挤占和挪用,有利于资金的规范管理;改革后我市的非税收入信息可以准确传递,实现了信息共享;减少和防止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现象发生。同时,通过实施这一“阳光工程”,可以提高政府对非税收入资金的调控能力,增强政府征缴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