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投资常州 > 正文

近期宏观政策对我市利用外资的影响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12 09:35:21 标签:
一、  土地政策方面
    根据去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我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为32万元/亩、戚墅堰区为22.4万元/亩、武进区为16.8万元/亩、溧阳市为13.6万元/亩、金坛市为11.2万元/亩。这样的最低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使得我市制造业利用外资主要承接地之一的新北区在地价的竞争上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等三城区在土地资源本身紧张的基础上再加上较高的工业用地价格,再引进制造业外资项目的困难较大,今后必须多在服务利用外资方面寻求突破。
    二、  税收方面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将“两税合并”的过渡期定为5年。从长期分析,“两税合并”在利用外资质量上将有助于我市利用外资水平的提高。但是,从近期分析,“两税合并”则很有可能对我市利用外资总量的提高产生不利的影响。1、“两税合并”将很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导致香港、台湾及“群岛”等地区投资的减少,鉴于香港、台湾及“群岛”等地区外资在我市利用外资中的支柱地位,我市利用外资的总量很有可能因此而受影响;2、我市制造业利用外资内部结构中,传统制造业,包括纺织、服装、轻工、塑料、普通化工等,历年累计实际到帐注册外资在我市制造业利用外资中占据一半以上的比重,由于投资这一产业的外商普遍对国家的优惠税收政策比较敏感,“两税合并”后取消的“两免三减半”政策、“产品出口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的政策以及实际税负的增加将直接减少这类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影响外商投资这些领域的积极性;3、“两税合并”后,民营企业吸引外商投资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在税收优惠方面的利差将有较大减少,将影响民营企业“以民引外”的积极性; 4、两税合并”实施后,实际税负的增加将会减少跨国公司的人民币利润额,影响其“人民利润再投资”的积极性,影响“人民币利润再投资”这一“以外引外”的重要形式在我市的开展。
    三、  房地产利用外资政策方面
    继去年国务院六部委颁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基础上,国家商务部于今年5月23日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房地产领域利用外资的管理力度。此外,从今年4月份起,国家商务部对外资房地产项目的合同外资暂不作统计,也即意味着4月份以后新批及增资的外资项目的实际到帐外资也暂不作统计。鉴于目前外资房地产项目在我市利用外资结构中占比较大的实际情况,这些规定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市今年的利用外资完成情况。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