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自动监测仪、污染源流量计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被视为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和重点断面实施实时监控的“环境裁判”。然而,怎样才能保证这个裁判的准确性、合法性?记者日前从常州质监局了解到,被列入去年全市60项重点工程的“环保自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已经取得重大突破。常州计量测试研究所所长杨新建表示,下一步,这项工作将进入选点试运行阶段,用更加精准科学的技术保障为生态常州护航。 目前,我市有关于水体质量的各类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近300台。然而,这些为环保人员提供执法依据的仪器设备,以往在计量准确性方面却缺乏足够底气。 按照规定,环境检测仪器设备属于强制检定范围。也就是说,只有经过质监部门强制检定,这些在线仪器设备出具的结果才有法定效力——这就好比菜场里的电子秤是称斤两、算价钱的惟一依据,但是这秤准不准,还要质监人员检定之后才能说了算。但是,以往只有在线COD监测仪具有国家检定规程,在众多的监测项目中,质监人员惟有对化学水体化学需氧量(COD)在线监测设备检定的技术规范,而水质自动环保监测仪器有11种之多,像总磷、氨氮等常用指标在线监测仪的检定,因为无据可依,而让环保人员和质监人员同时陷入尴尬。 “以往这些仪器可以在线监测,但因为监测结果的合法性受限,所以不能实现在线取证。”计量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环保执法人员在发现异常后必须赶到现场采样,再带回实验室进行检测,这样的结果才能作为执法依据。但是污水排放具有不稳定性,往往等执法人员赶到取样时,污染物已经不超标了,很容易造成“乌龙事件”。 面对这一困局,常州质监部门组织攻关,历时一年完成了总磷、氨氮、高锰酸钾、总有机磷4项在线监测指标的省级地方检定规程。在质监人员依法对这4类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检定后,每台在线监测设备都可以成为“环保裁判”。“在线装置一般都有自动取样保样装置,一旦它们的监测结果合法,就可以即时取样、及时保样、即时检测、即时判定是否超标,而且,这个结果完全可以作为执法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