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报料称,中国神华旗下两家电厂的数位管理层人士,私下参股一家关联公司,并利用该公司包揽电厂的后勤服务,进行关联投资。
根据知情人士的说法,上述电厂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界能源)和中电国华神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神木),电厂管理层参股的关联公司则为榆林北斗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北斗)。 随着记者对该线索调查的深入,上述说法也逐一得到印证,一条关联投资的“利益链”亦渐渐清晰。 两电厂管理层参股关联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榆林北斗的注册资本为3629.25万元,公司股东包括北京北斗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北斗)以及白生禄、李正国、潘成友、彭永红、杨怀忠、杨小田、张旭等7位自然人。 具体来看,榆林北斗的股权结构为:北京北斗投资额1428.75万元,占股比例39.37%;白生禄投资额559.13万元,占股比例15.41%;李正国投资额273万元,占股比例7.52%;潘成友投资额163.87万元,占股比例4.52%;彭永红投资额370.12万元,占股比例10.2%;杨怀忠投资额337.13万元,占股比例9.29%;杨小田投资额246.37万元,占股比例6.79%,张旭投资额250.87万元,占股比例6.91%。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将上述股东名单向神华集团人士求证后得知:白生禄、杨怀忠、张旭3人为国华神木的管理层,职务分别为物业部经理、设备维护部经理、综合办主任。 李正国、潘成友、彭永红、杨小田4人的身份,亦得到榆林北斗负责人杨波、锦界能源内控部乔广渊的证实,该4人均任职于锦界能源公司,杨小田为副总工程师,李正国为总经理助理,潘成友调离,彭永红借调到别的发电部门。 记者调查发现,榆林北斗在设立前,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显示,投资人为北京北斗(投资额510万元,占股比例39.84%)和瑞丰信托(投资额770万元,投资比例60.16%),该核准书审批时间为2004年6月17日。 而到了公司设立登记的同年7月15日,其股东变成了北京北斗(出资455.67万元,占股比例40%)、白生禄 (出资277.50万元,占股比例24.36%)、张旭(出资150.50万元,占股比例13.21%)、杨怀忠(出资148.50万元,占股比例13.04%)、李正国(出资107.00万元,占股比例9.39%)。 瑞丰信托为何中途离场,个中缘由颇令人费解。 关联公司主业依附于电厂 刚成立不久的榆林北斗,很快就成为国华神木和锦界能源后勤业务的总承包商。 对此,杨波并不否认,“由于电厂实行主辅分离政策,它们的园林绿化、治安后勤等服务,均由榆林北斗承包。” 事实上,榆林北斗的经营范围不限于电厂的后勤业务,还在开拓一些新业务。 根据工商注册资料,榆林北斗成立伊始的经营范围为脱硫附产品、粉煤灰利用研发;电力生产投资管理及技术服务;日用台历、五金、机电、家用电器的销售。该公司在2008年6月8日进行了工商变更,新增加了煤炭经营储存、饮用纯净水生产销售两个业务。 在进行工商变更的同时,榆林北斗取得了煤炭运销许可证。 按照榆林北斗的说法,该公司主业为电厂的后勤服务,并未开展其他业务。对于煤炭运销业务,他们如何解释? 杨波称,榆林北斗并未从事过煤炭运销业务。而锦界能源内控部乔广渊的解释是:榆林北斗设立的时候就是独立法人,它要发展,就得拓展一些其他业务,从市场上寻找一些新的商机,“按照当初的规划,要将其做成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公司。虽取得了煤炭运销的资质,但没有做这些方面的事情。” 不过前述知情人士介绍,榆林因产煤而富,煤炭运销的利润虽比不过开采煤矿,但也是当地利润丰厚的行业之一。要从事煤炭运销业务,必须取得煤炭运销资格证,“要取得煤炭运销资格证的难度不是一般的大,拿着这个证却没有开展业务,常理上说不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