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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将有机会参与 中国科技创新研发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2-04-05 10:31:25 标签:跨国 公司 有机会 参与 中国 科技 创新 研发

“中国营造出有利于技术转移的环境,将是外资研发机构与中国获得双赢的一个重要基础”,思科全球副总裁岳雄飞在3月26日召开的“2012北京跨国技术转移大会”上所表达的愿望,也代表了诸多跨国企业的想法。

  针对诸多跨国企业的这一诉求,科技部计划司副司长王瑞军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专场论坛”上表示,外资研发机构既是外来技术和知识的重要通道,又是国内企业嵌入全球研发和生产网络的重要接口,同时还是中国与其他国家创新体系联通的重要渠道。随着跨国公司更多研发资源配置到中国,中国国家创新体系与跨国公司全球研发网络以及相应的世界其他国家的国家创新体系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外资研发中心对促进国内外创新要素交流和互动所形成的开放效应。也增强了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创新效率,使中国企业有更多机会与跨国公司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获得世界最新科技信息,提高中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外资在华研发机构不仅促进了创新要素国内、国外的流动,亦将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带入全球经济科技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速其技术体系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的步伐。

  “中国的创新活动主体是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而企业就包括民营、国企、外资,因此,在华外资研发机构的创新也是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一部分”。 王瑞军说,“我国将提高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程度,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从事高层次研发活动,发展研发服务业加强研发服务平台建设,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出良好的法制环境。”

  具体来说,我国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科技研发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明确外资研发机构参与不同科技计划的可对外开放的领域;明确申请科技计划项目的外资研发机构的资质、义务和权利,以及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等具体管理规范。优先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我国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中小企业开展合作研发;支持重点行业外资研发机构与国内企业、高校共建联合实验室、人才培养和合作研发,参与国内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和重点产业的重大技术创新活动;对本土企业实行平等政策,通过税收激励和财政补贴,鼓励跨国公司和研发机构在中国建立更多的创新型研发中心和创新基地;引导外资研发的流向,特别是要加强中西部地区大中城市吸收外部研发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转移、技术授权、检测验证、技术预测、市场信息、投融资等服务机构建设,构建专业化网络化的中介服务体系,提高中介机构服务的国际化水平,增强为外资研发机构服务的能力;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交流,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他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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