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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服务领域将取消股权限制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5-14 14:56:05 标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茅17日表示,除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重点企业对外商投资继续实施必要限制以外,我国将逐步取消服务领域对外商投资在地域、股权和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张茅在中外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上说,我国要加强对外商投资的引导,进一步提升吸引外资的质量,引导外商投资更多地进入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优势产业等行业。同时,不再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外商投资政策,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污染外资项目进入。
  “我国将坚持对外开放,努力实现利用外资由量到质的转变。要将利用外资的重点放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上来,发挥外资企业的引进示范作用。”他强调。
  张茅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环境,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涉外法律体系,逐步减少审批程序、审批事项,依法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为企业发展创造透明可预见的政策环境。逐步完善对资本和金融项目的管理,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不断创新利用外资方式。
  他说,我国将规范外资并购管理,尽快研究制订外资并购管理规定,并建立跨部门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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