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外资网 昨天下午3点,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欧尚超市兰陵店,决定对该超市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目前为止,物价部门开出的最高金额罚款。”此前的9月12日,欧尚五星店因违反明码标价已被处以5000元罚款。 “换购商品” 9月22日,物价局接到群众来访举报:欧尚兰陵店在海报中宣传称“在2011年9月12日至2011年9月23日商品销售活动期间,在本商场购物每满68元,即可以换购价格购买换购商品1件”,但该超市不履行承诺,并对部分商品虚高原价欺骗消费者。随后,物价局在9月26日对兰陵店的明码标价情况、9月5日至9月11日期间的电脑实际变价情况和部分商品的销售记录、销售票据等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 换购商品“今麦郎手打鸡蛋挂面500克”价格与广告宣传价格不相符,导致举报者认为虚构所谓原价的问题。广告上称原价为3.50元/卷,换购价为2.39元/卷,换购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23日。 经查,8月20日至9月11日实际销售价(原价)为2.50元/卷。此前,物价局曾多次上门对该超市进行价格政策宣传服务,明确“原价”概念,但其促销换购时“今麦郎手打鸡蛋挂面500克”所示原价不是在促销换购前7日内的最低销售价格,这一行为属于虚构原价进行价格欺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应当对其虚构原价进行价格欺诈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必要的处罚,决定对该超市处10万元的罚款。 昨天下午物价局将事先告知书送达至兰陵店。截至发稿时,店方未对处罚一事作出回应。按流程,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该处罚即生效。 17.5元的酸奶要收顾客99元 9月12日,举报中心在中秋节值班期间接到消费者电话投诉,称11日晚到欧尚五星店购买光明芦荟酸奶六连杯,其标价为17.5元/板,结帐时却按99元/板结帐,所购3板酸奶均按99元/板结算。“消费者当场就指出了错误,但收银却坚持要消费者先付。”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后来发现,此酸奶原来是单杯出售,改成六连杯后怕收银员仍按单杯结算,特意将单杯价格设置为99元,本想以此提醒收银员扫描错误。此前,也专门给收银作过培训,但11日是中秋前夜,超市很忙,当天59号收银员刚上班一个月,业务不熟,错误地按99元结算。”后超市方立即承认错误并愿意补退差价,但双方意见不一,举报人进而投诉。 该起事件定性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决定对该超市按上限处5000元的罚款,责成超市经营者向消费者退还多收价款244.5元,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9月29日,物价局对欧尚五星店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0月1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常价宣 宋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