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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起征点上调我市5万户个体户免交增值税

作者:CZWZW 来源: 日期:2011-11-15 08:14:24 标签:

    常州外资网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曾联合发文,明确从11月1日起,上调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昨日记者从我市税务部门获悉,对于“两税”,省内的上调标准和具体实施细则也最终确定。全省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均上调至2万元,取了国家标准的上限。根据全省账上调标准,我市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也算了笔账,预计明年我市将减征增值税1.6亿元、营业税9960万元。

    省内的上调标准,取了“国标”中的上限

    日前,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文,从2011年11月1日起,我省增值税起征点,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根据国家公布的标准,其中:增值税调整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营业税调整为,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可见,无论是按月还是按次缴纳,江苏标准都是取的“上限”,最大程度上让纳税人受益。据了解,“两税”起征点是全省统一的,所以常州也是按照2万元的起征点实施。

    其实,能真正享受到这个政策带来的优惠的,大多是个体工商户,对常州的法人企业没有多大影响

    市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起征点优惠针对个体工商户或者是个人。“因为2008年以来,‘两税’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上述‘两税’起征点范围仅限于个人,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也就是说,只有这些人才能享受优惠,如果是法人企业则不享受优惠政策。“而且,在常州月营业额在2万以下的,大多是个体工商户。法人企业的月销售额大多超过这个标准线的。”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说道。

    那么,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提高,对于个体以及个体工商户来说,究竟能起到多大减负作用呢?按照目前规定,对于小规模企业,从事货物销售的一般是征收增值税,比如小百货店、服装店等,税率为3%;而服务行业则一般是征收营业税,如理发店、美容店、建筑安装、货运等,税率一般为5%。

    本报帮你算笔账:比如,市区某家小服装店某月销售额为19999元,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为3%,需要缴纳的税额为:19999×3%=599.97元。而起征点提高到20000元之后,它未达到起征点,就无需缴纳增值税,该月减轻税负599.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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