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回归公众利益 一项针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办法,已于今年初开始实行。在运行2个多月后,记者昨天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本级已经基本完成覆盖,与此同时,一套专门研发的网络监控管理系统也运作良好。 非税收入,这个常人陌生的字眼,政府和专家却给以极大的关注。 一些学者专家认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就其直接影响而言,是理顺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举措;而在更深层面地考究这一问题,非税管理的规范化,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规范、透明、廉洁行政。它的规范与否,是反映政府的透明廉洁的一个证据。 什么是非税收入 政府非税收入,简而言之,就是政府除税收、债务以外的收入。但它所蕴含的内容十分丰富。 据市财政局提供给记者的解释,它收取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它所产生的基础是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它的用途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 非税收入以这些面目出现: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 名词堆砌了一长串,其实从原理来说,非税收入主要是3块内容。 一是人们因享受“为公众设置”的服务而支付的相关费用。比如,孩子上学的学杂费用;自己的房屋在政府部门登记权属,收取的登记费用;各种车辆牌照发放和登记,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这些行为都动用到公共资源,为此当事人承担部分“使用成本”理所应当。 二是凭借“公众所有”的国有资产(资源)所有权,产生资产(资源)收益而上缴的部分。比如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取得出租车经营权,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内停车。这些经营者正是从公众资源中获得的收益,必须向公众,也即公共财政支付相应费用。 三是为了校正或制止具有外部负效应的行为,产生的惩罚性收费和罚款等收入。比如违反交通法,像乱停车、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交警部门处以罚款;违反城市管理的法规,像乱摆摊、乱丢垃圾等,城市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这些费用用于何方 作为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税收入的用途,自然也是用于公众事务。比如社会保障、城市建设、教育投入等等。 但据记者平时所闻,从公共资源中产生、本该用于公众事业的这部分收入,一些部门、单位上缴却拖延旷日,甚至混淆使用。其中不乏有人作如是言:“我收我用,多收多用。” 于是在现实中,便产生了种种怪现象: “衙门”的“苦”、“肥”之分。大部分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入并不高,但在少数拥有罚款执法权,或是利用公共资源获益颇丰的部门和单位,职员收入甚至与其他部门和单位拉开倍数之差; 一些部门和单位看似颇不起眼,却手握巨金,由此时常出现资金挪用现象。 非税收入的“隐蔽性”,也正如一些专家学者所称,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从1999年开始,我市开展连续3年的“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发现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非税收入,掌握在收入单位手中,就像是“会计、出纳一肩挑”。这些钱究竟是被真正用于公众事务,还是被当奖金、福利分掉了,很难了解其动向。而一旦进入财政部门账户,这些钱就走进了公众的视线内,将在每年一次的“两会”亮相,接受人民代表的审查。 常州正在做些什么 根据今年初开始执行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是,取消收入过渡户。这意味着,所有非税收入,将直接进入一个财政户头,这就是常州人共有的财政专户。 所有收取相关费用、罚款的部门和单位,只是开出相应票据,而钱则由市民直接交入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中,财政专户将即时反映出你所缴纳的那笔钱。 与此相配套的,是票据的统一化管理。其名称为《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此外,财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设计了一些专用票据,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工本费等。 今年寒假一结束,市属学校的学生家长们便已经接触到这种缴款书。这一方面使得公众费用及时进入公众的账户,另一方面,统一制式的票据,也从源头控制住乱收费行为。 现在,这一切仅是开始,而这项工作因涉及面广而犹显复杂。“成就这项工作的关键所在,是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市财政局一位负责人表达了良好的愿望,“在公众利益这一共同目标下,常州的这项工作目前进展较为顺利,随着工作的进一步展开,相信会有一个美满的前景。” 财言 益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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