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新近出台税收政策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税。
据介绍,“劳务报酬所得”是属于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工资、薪金所得”则是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后者则存在这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