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拨付工商系统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去年对19个省区市工商局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和监察部驻总局监察局于近日对17个省区市工商局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江西召开了检查汇报会。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石见元出席会议,就加强基层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贯彻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了讲话。 石见元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国家负责,对工商事业负责,对工商干部负责,管好用好专项补助资金。要建立并完善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保证公开、公正、透明;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正确的资金使用方向。切不可脱离群众,切不可造成新的拖欠,切不可为筹集建设资金而乱收费、乱罚款,更不允许伸手找企业拉赞助要钱;要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石见元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安全。一是用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去年年初,总局会同财政部下发了《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各省级工商局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尚未制定的省级工商局要结合本地情况抓紧制定。同时还可制定其他配套制度,使资金的使用与检查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加强层级监督。要遵循层级监督的原则,从上至下分级负责,落实责任。三是工商纪检监察机构要全面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局党组(党委)管好用好专项补助资金,工商纪检监察机构责无旁贷。 石见元要求,要继续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推进工商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他说,2005年以来,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开了个好头,稳步推进。许多地方认真抓落实,有了一批明显的成果。但同时也要看到,各地发展还不平衡。今年要继续努力,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要继续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要对去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分析,理清哪些任务已完成,哪些任务正在做,哪些还没有做,哪些做得还不够;要根据新情况,对工作任务进行必要的充实和调整,比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人员安排、责任分工等。在上面三项工作的基础上,要排出今年的工作,突出重点,并进行任务分工,责任至处室,责任到人,逐项抓好落实。 会前,总局办公厅和驻总局监察局按照总局领导“逐一检查到位”的要求,专门组成了两个检查小组对17个省区市中的福建、吉林、陕西、甘肃等4个省工商局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对黑龙江、山西、河北、北京等4个省市工商局实行了集中于总局的汇报检查,对上海、天津、内蒙古、新疆、西藏、海南、辽宁、河南、宁夏等9个省区市工商局实行了会前逐一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近年来,各省区市工商局对总局拨付的补助资金严格按财政部和总局的要求分配使用,没有发现侵占、挪用资金的违纪行为。这些资金的拨付使用,对改善工商机关特别是基层工商机关的工作条件,提高工商机关的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有了明显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