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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六项禁令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7 16:12:23 标签: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工商系统不断深化认识,进一步贯彻执行“六项禁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工商办字[2003]第122号)发布以来,全国工商系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对工商系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也有一些单位对贯彻执行“六项禁令”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的措施还不够得力,对违反“六项禁令”行为的查处还不够坚决。贯彻执行“六项禁令”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为此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要进一步从思想上加深对贯彻执行“六项禁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六项禁令”的自觉性。

  通知指出,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六项禁令”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违反“六项禁令”的行为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要坚决查处违反“六项禁令”的行为,进一步树立工商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社会形象。

  通知要求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六项禁令”的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坚持不懈地抓好“六项禁令”的学习宣传,真正做到入脑入耳入心。当前,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要求,深入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学习宣传“六项禁令”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各级工商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起表率作用。要把“六项禁令”的要求贯彻到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和规范中去,不断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真正使“六项禁令”管嘴管手管身。要开展经常有效的监督检查,建立发现问题的机制。要向社会各界特别是监管服务对象广泛宣传“六项禁令”,欢迎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监管服务对象的监督。对违反“六项禁令”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布。

  通知指出,为确保“六项禁令”进一步执行到位,总局决定对“六项禁令”贯彻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对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全面认真的自查。总局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国工商系统贯彻执行“六项禁令”的情况进行抽查。总局决定,从今年起建立贯彻执行“六项禁令”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工商机关也要建立严格的情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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