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突出稽查重点,强化对重点税源的监管,加大涉税大要案的查处力度,避免一些重点税源户因很少接受检查而形成稽查和管理的盲区,有效遏制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和要求,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在全省推行了分级分类稽查工作。 分级分类稽查是指对全省地税的重点税源户,根据其年销售或营业额、应纳税额、纳税遵从度及近年查处情况等,将其分成若干级别或类别,分别由县、市、省三级稽查部门实施检查乃至于由总局稽查局组织检查的工作办法。分级分类稽查对不同级别或类别的重点税源户确定不同的检查频次或周期,并且规定一般3-4年将所有重点税源户检查一遍,每年检查面大致在25%-30%之间。 为在全省顺利推行分级分类稽查工作,省地税局稽查局对全省开展分级分类稽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安排,认真制定了开展分级分类稽查的制度、计划或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分级分类稽查工作。一是明确分级分类稽查对象的标准和类别。即明确重点税源户标准,对重点税源户进行分级分类,确定相应级次的稽查主体,结合地域、行业实际,选择重点税源户作为分级分类稽查对象。有的地区在明确重点税源户标准时,还注意逐步建立和完善重点税源数据库,对须纳入分级分类稽查的重点税源户,区别不同地区,分规模、分行业进行界定,把辖区内的重点税源户全面纳入重点税源数据库中,同时根据税源变化情况,每年进行动态调整与更新,防止重点税源户在稽查与管理上的疏漏。二是不断深化分级分类稽查工作。如有的地区先从年税收收入达一定数额以上的重点税源户中选取部分近年来未经稽查的纳税大户作为2006年度分级分类稽查的对象,并对2007-2009年度分级分类稽查的范围进行了初步安排,做到边实施、边总结、不断深化。三是结合专项检查一并推行。个别地区受客观条件的制约,没有在各行业全面开展分级分类稽查,而是结合专项检查,选择部分行业推行分级分类稽查工作,从而达到加强对重点税源户检查的目的。 分级分类稽查从机制上打破了稽查工作的地域界限,初步建立起一个省、市、县联动、统一规范、协调高效的稽查网络,确定了省、市两级稽查局直接检查的重点企业,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的执法监督,控制税源大户发生严重的税收流失,改善了税务稽查管理工作,提高稽查效能,促进全省地税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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