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外汇指定银行、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对贸易外汇资金流入的管理,增强外汇真实性审核的有效性,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贸易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见附件),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外汇指定银行结合业务实际及相关企业意见,重点从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两个层面及时反馈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06年7月5日(周三)上午11:30前传真或发邮件至外管局信箱:cz_safe@163.com 。 联系人:陈波、邵伟丽 传真: 6646224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州市中心支局 00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