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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无照经营不可为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8 14:46:10 标签:
              【】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经营活动都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就进行经营活动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无照经营行为。
    【案情简介】
2006年1月,张某投资开办了一家制衣厂。该厂所在的村经济合作社为了支持张某的发展,与其签定了协议书。协议规定办证、办照、缴税等事项都由村经济合作社办理,张某向经济合作社交纳一定的管理费。而后,张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就开始了服装生产。直至2006年2月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时,该村经济合作社仍未能帮助张某办理好相关证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张某按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提示】
随着我国行政审批的不断简化、规范和完善,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已经不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因此任何经营主体都应当依法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开展经营活动,应当做到持证、持照经营。此外,经营者或个人在进行交易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应当注意检查对方是否持有营业执照。
【法规链接】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有类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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