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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要资质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8 14:47:33 标签:
                  
【按】国家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需要具备其他企业的设立条件外,还必须具有充足的注册资本和相应的资质等条件
案情简介】
某公司自2004年起,在未取得房屋开发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公司原有土地上,开发建造了7套门面房、12套商住房,共计2257平方米对外销售。该公司分别于2004年12月、2005年2月同两位购房者签订了书面购房合同,以分期付款方式售出门面房2套、商住房3套,共686.8平方米。据此,市房地产开发主管机关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市工商局吊销了该企业的营业执照。
案例提示】
房地产业是近年来比较热门的行业,一路飙升的房价、丰厚的利润使许多人趋之若骛;但它同时也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些老百姓,用辛苦了半辈子才积攒下的钱,买上一套房子,却因质量问题而整日不得安心;有的地方新闻媒体报道,刚建好的房子就成了危房,要找施工单位负责时,却连建房的单位也找不到。因此国家对建筑行业的市场准入有着严格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的准入、立项、审批、建设、销售都实行严格的控制和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可开展经营活动,无资质开发房地产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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