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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始启用《房产估价使用示范合同》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8 14:52:45 标签:
         从11月开始,我市所有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将使用经常州工商局和市房管局联合监制的《房地产估价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在以往的拆迁过程中,由于条件所限,当事人意见表述很难真实确切,经常发生因合同不规范、条款不完整、责权利的约定有失公允等带来的纠纷。为此,常州工商局联合市房管局,邀请律师、业内人士经过充分酝酿,依据现行法律起草了《房地产估价委托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就估价对象范围、估价时点及出具估价报告的时限等方面列出了详细的条款格式,并明确了委托双方的违约责任条款,从而有效保障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目前,包括金坛、溧阳在内的36家评估企业已有35家开始使用该合同文本,预计在12月底全市范围内的评估企业都将统一使用该合同文本。在随后开展的诚信企业评选检查中,是否使用示范合同文本也将成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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