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总局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定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常州市国税二分局举办了该办法的学习研讨会,全面细致地学习了新办法,并对照旧文件进行了对比学习与透析,大家认为新办法更契合现行的管理实际,具有更强的操作性与适用性,但操作要求更高,管理难度也相应增大。副分局长彭亚平最后要求大家以此会为契机,坚持新旧办法逐条对照学习,读懂学通,掌握文件精神,同时要充分做好执行新办法的各项准备工作。此会既是2007年个体税收管理思路的统一会,更是执行新办法的动员会。(二分局 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