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从石家庄海关了解到,自2006年3月该关推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的新型通关模式以来,包括石家庄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鸿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石家庄生益包装用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内的33家大型进出口企业已经陆续享受到了这种通关模式带来的便利。截至2006年底,上述企业通过这种模式共申报进出口货物502票,货值近2亿美元,占该关2006年监管货物总值的2%以上。 2005年11月,石家庄海关与天津海关签署了海运区域通关改革试点业务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确立的“属地报关、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通过把河北进出口企业与天津港有效“对接”, 实现了“一次报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高效通关,极大地满足了货物落地后直接运回厂房或从厂房直接送上船舶的便捷流动需要,为河北企业节省了大量的通关时间,降低了企业的物流成本。2006年3月,“属地报关、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在河北省内各海关正式启动。 渤海能克钻杆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的刘经理对“属地报关、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可以说是感触颇多,他热情地告诉笔者,与以往的通关模式相比,“属地报关、口岸验放”的优势非常明显。在原有的转关运输模式下,企业需要使用在海关备案登记的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按照海关规定的路线运输,并且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指运地海关的监管场所,再向指运地海关申报,由指运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后放行货物。实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模式后,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运输工具,而且可以自由决定运输货物的时间和路线。进口货物在口岸放行后,企业可以直接从口岸提货。他粗略地算了一笔账,一个40尺的标准集装箱大约可以节省300元左右的运费,一年下来,他们进口的2600多吨无缝钻管和空心异形管节省了十几万,这里还不包括在原有通关模式下,企业在口岸监管区域内由于滞港和仓储问题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 石家庄海关监管通关处王处长告诉笔者,“属地报关、口岸验放”消除了对海关监管货物进行在途监管的风险,使海关将监管的重点放在了对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后续核查上。这种“信用哑铃型”的监管模式通过合理统筹口岸海关与内陆海关间的利益分配,对现有的海关管理资源进行再配置和再组合,实现了区域内海关间科学合理的分工与协作,更好地发挥了海关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关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