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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中奖先交公证费肯定是骗局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8 15:08:23 标签:
             
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接到大量投诉,称经常接到一些冒充知名大企业尤其是“索尼”和“三星”公司给消费者寄来中奖函,函中多是打着“热烈庆祝三星(索尼)品牌商务调查活动隆重举行”的名义,在刮奖区刮得的奖品都是“威驰”轿车一辆,并都谎称该活动已经由市政府批准、由北京市海淀区第X公证处监督公证。但是,这些中奖函所留的兑奖专线和公证处专线电话,如:0130-××、0131-××、0132-××等,经调查,这些电话号码都是外地的手机号码,所留的地址也是不存在的。在中奖函中,都会注明如果不领奖,还可委托公证处进行拍卖或托运(邮寄),但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委托公证费几千元。调查表明,“索尼”、“三星”公司从未在中国举办任何通过手机短信或邮寄形式从事抽奖的活动,包括固定电话抽奖、移动电话抽奖、刮卡中奖等。为此,工商机关提醒消费者:法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奖金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所以,对超过5000元有奖销售“大奖”消费者基本不用相信;同时,公证费一般由抽奖主办单位交纳。因此,对要求中奖者事先交纳公证费用的,可以断定属于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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