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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副局长梁艾福赴广东省就外资登记管理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9 14:51:12 标签:
6月18日至20日,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副局长梁艾福一行赴广东省工商局和肇庆市工商局,就外资登记管理机构如何贯彻落实“四个统一”要求进行专题调研。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钟伟泉出席调研座谈会,外资处处长龚宪平、副处长赖小佳陪同调研。
   今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湖南省考察工作时提出了“四个统一”要求。广东省外资登记管理机构迅速行动,广泛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四个统一”。一致认为,“四个统一”充分体现了“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这一宗旨,体现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这一主题,体现了工商行政管理“依法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明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等主要职能,是今后一个时期工商部门各项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完全符合外资登记管理工作的实际,完全符合广东的实际。在调研过程中,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调研组了解到,全省外资登记管理机构紧紧围绕营造优质高效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谐创业的发展环境、协调统一的执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好“四个统一”。具体做法如下:
     一、强化统一规范建设,营造优质高效的准入环境,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一是以“规范、公开、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作机制。全省外资登记管理机构大力推进统一规范化建设,目前验收合格率已达94.4%,全省26个被授权局的登记注册大厅全部按标准化完成建设,使全省外资登记管理工作做到法规依据统一、政策标准统一、规范内容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对外协调统一。二是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提升统一规范服务水平。在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的同时,加快推进网上登记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明确各阶段建设目标及措施,逐步实现外资企业网上咨询、受理等登记业务,推动高智能化的网上登记服务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以更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水平。三是以数据校准和档案清查为手段,全面夯实统一规范的基础。今年年初,省局制发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登记注册档案检查考核制度》和量化考核标准,初步建立了统一规范的量化考核长效机制。今后两年,将继续按照总局新修订的数据标准,组织全面校准、补录外资企业登记注册数据,并组织好各被授权局外资企业档案清查和考核验收,全面排查、纠正外资企业登记注册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依法服务,营造和谐创业的发展环境,努力做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一是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加强政策引导。为履行入世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和外资产业政策、维护我国经济安全,外资登记管理机构强化职责意识,充分利用省以下垂直和外资授权管理体制的优势,认真组织研究如何正确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引导外资对服务业、流通业和欠发达地区投资,推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自主创新。二是推进区域协作,支持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外资准入有关问题研究协调,促进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并继续做好港澳人士来粤申办个体工商户工作。三是充分利用登记信息,提高登记信息服务水平。加强对外资企业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的统计、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及时掌握各种类型外资企业市场准入及准入后的动态情况,提高统计分析报告的针对性、可靠性、时效性和影响力,并进一步强化登记信息公示职能,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被授权局信息公示服务分工协作机制和信息公示服务平台。
    三、强化监督管理,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努力做到监管与维权的统一。一是改革年检方式,落实属地监管。全面推进外资企业网上年检。去年全省外资企业参加网上年检已达50%。此外,建立和完善外资企业登记机关与属地基层工商所的联动机制,将外资企业全面纳入属地监管范围,提高依法监管的质量和效能。二是深化信用分类监管,目前重点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的监管。将企业信用分类的每一项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个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三是加强出资监管,规范外资企业出资行为。将外资企业出资监管作为今年外资监管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规范外资企业出资行为,探索查处虚假出资的长效工作机制。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并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沟通协调,营造协调统一的执法环境,努力做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一是加强与前置审批部门的协调,进一步明确前置审批规定。建立健全与外资企业审批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协调解决外资审批和登记工作中的业务衔接问题,积极主动协调公安、文化、卫生、环保等有关登记前置审批部门,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操作标准,妥善解决外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和注册登记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不断提升监管合力。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监管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数据共享、相关业务信息交流、协助查处涉外案件、联合开展涉外清查活动和专项整治,形成对外资企业、涉外机构和境外投资者的监管合力。三是加强与各被授权局业务沟通,健全工作指导机制。一方面加强对各被授权局开展外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另一方面拟着手清理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外资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为登记管理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钟伟泉副局长表示,广东外资登记管理机关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四个统一”重要指示,深刻领会其辩证关系和对外资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紧紧围绕外资登记管理法定职责,进一步规范外资市场主体行为、规范被授权登记机关自身行为,不断提高监管水平、服务水平和行政管理水平,促进外资企业健康发展,为广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在调研过程中,梁艾福副局长对广东外资登记管理机构深入领会并认真贯彻落实“四个统一”所作的工作表示肯定。他强调,“四个统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原则。今后外资登记管理工作的重点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个统一”,要立足本职,提高外资监管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要加强自身学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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