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必须尽快出台,迟出台固然对垄断性的国有企业有暂时利益,但从根本上讲,无法使国有企业在全球大市场竞争中成长,成为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全球企业。而从眼前急迫的形势而言,就是无法防止外国跨国企业和全球企业通过并购“合法地”垄断中国某些行业和地区经济 中国并购越来越引起社会注目。但认识到它划时代的历史意义的人,可能还不多。我愿陈述理由如下: 全球企业的诞生,有跨国企业自然演进的结果,但是更多的是依靠企业并购诞生的。并购本质上是跨国企业的生产诸要素优势互补。如果说直接的动机是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最后终将达到全球企业的最先进生产方式。所以,并购是全球企业之母。 如果说,经济全球化在20世纪末形成历史新潮流,那么21世纪并购潮流将以更加汹涌澎湃之势推进,可以预见经济全球化将在21世纪完善和完成。从2004年开始新的企业并购大潮,到2006年达到创纪录的高峰,全球并购总额达到3.5万亿美元。这一态势还在继续,2007年1~4月并购协议总额已达2万美亿元,增幅达60%。这次并购的特点是全方位综合并购,不仅产业包括金融、金属及其开采、发电、地产、传媒、消费品等,而且从地区讲也不再是以美国为主导,欧洲已超过美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参与形成崛起之势。并购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其中私募基金的股权投资引人注目,已占1/5之多。 全球企业和经济全球化从先进本质上决定了它是21世纪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从而,企业并购从运作上决定了它必然也是21世纪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迎接中国并购的大浪潮 中国企业并购近年来发展很快。2001年中国并购总额仅119亿美元,2002年304亿美元,2004年跃增至588亿美元,2006年更进一步,超过900亿美元。几乎每1~2年翻一番。就海外并购而言,2005年就超过100亿美元,比2004年翻了一番,2006年这个数字几乎增长了一倍。2006年,全国大小企业并购达3000起。 由此可见,中国企业并购浪潮正在紧锣密鼓地全方位崛起。 中国企业并购主要形式 (2)并购外企: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并购外国企业。可以是联合发展中国家企业,也可以是并购发达国家企业。通过这类并购,取得全球品牌、先进技术、销售和服务网络,以及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等等,中国企业首先成为跨国公司,并进一步从跨国公司走向全球公司。 (3)被外国跨国公司和全球公司并购:这不仅是全球化不可避免的,也是中国实现现代化必要的一种形式。它可以实现产业与市场转移;与巨人同行,登上更大平台……当然,关键是中国要在这种并购中并出最大的利益。包括有效估值,从而占有最大限度的应有份额或价值;尽可能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例如并购条件包括转移R&D、生产下一代新产品等);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成果(例如税收、就业以及管理人员本地化,乃至进入总部领导层);最后,亚太地区总部乃至全球企业总部落户中国等。反之,如果我们无知或没有足够努力去争取这些利益,中国就会吃亏,更不要说那些恶意并购了。 此外,通过资本市场(私募基金等)进行股权投资和交易,也是令人瞩目的并购形式。 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时刻 更重要的是中国政府认识了中国企业并购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并做好充分准备了没有?特别在事关经济安全方面。 企业并购也密切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迎接中国并购高潮,同时也正是国家经济安全微妙而关键的时刻。 (2)正如任何市场一样,并购市场也绝非理想的清纯世界。特别在中国并购市场初期,市场法制和法规十分不完善、中国企业又缺乏并购知识和经验的情况下,更为廉价、鲸吞的恶意并购提供巨大的空间。即使是个别企业并购,也事关国计民生和影响国家经济安全。从全球看,在上世纪80年代那次高潮中恶意并购只有4%,而在当前这次并购高潮中恶意并购已上升到20%,其中大多数发生在发展中国家的新兴市场中。对此,中国绝不能掉以轻心。 尽快制定并购法律 (2) 尽快制定有关企业并购方面法律。 (3) 鼓励和支持国家和民间科研机构研究全球并购理论和动向; (作者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名誉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