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红花国人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 江西省红花国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花国人公司”)以“江西红花国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在网站上发展“特许电子商务红花红国际网上连锁专卖店”。参加者须经上线推荐并认购200-10000元不等的产品,才能成为公司的网上“品牌推广店”或“加盟连锁超市”,通过网站发展下线。红花国人公司根据其发展“加盟商”(均为自然人)的数量为其计提报酬。截至2006年3月8日,红花国人公司共发展所谓品牌推广店2512家,加盟连锁超市512家。涉案金额1.14亿元,涉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由于该案已涉嫌构成犯罪,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6年7月,浙江省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红花国人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的“加盟连锁超市”从事传销行为进行了查处。没收其非法所得165085.87元,并处1500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