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海关隶属黄岛海关向山东省红十字会转交了一批总价值300万元的海关查没侵权货物,包括帽子、T恤衫、真蜡印布、男鞋等。这是近年来,黄岛海关第三次向山东省红十字会转交查没的侵权货物,这批货物将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黄岛海关共查发涉嫌侵权情事45起,立案14起,涉案货值228.6万元人民币。其中主要侵权商品为服装、食品、农具等。 侵权货物的处理,一直是社会上比较关心的问题,侵权货物被海关依法没收以后何去何从呢?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被没收的侵权货物主要有以下四种处理方式: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应当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 为让侵权货物合理实现其价值,回馈社会,2005年8月青岛海关与山东省红十字会签订了《青岛海关、山东省红十字会关于将没收的侵权货物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合作办法》,密切联系,加强配合,依法转交没收的侵权货物,积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截至目前,黄岛海关向省红十字会转交侵权运动服、电池、锄头、铁锹、运动鞋等,价值共计65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谢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