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7号)明确指出:积极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国有企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目前已有23户中央企业实现了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国务院国资委将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重组改制上市工作。 近日,有媒体对所谓“30家中央企业的整体上市安排”进行的报道,我们不知道消息来自何处。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