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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市消协发布今年第10号消费警示——购买手机,谨记五注意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9 16:33:11 标签:
                    手机已连续几个月荣登各级消协投诉榜“冠军”!为此,市消协发布今年第10号消费警示:购买手机,谨记“五注意”。 
  手机投诉为何居高不下?市消协有关专家分析了个中原因:一是不法商贩肆意兜售推销假货、水货。此类手机都是粘贴假冒仿制的入网许可证,有的根本就没有入网许可证。二是检测机构缺乏,鉴定费用高,程序复杂,消费者无力承担。三是利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有的经营者宣称超低价出售进口手机蒙骗消费者,如广告中宣称“双电双充”,消费者拿到手后,“双电双充”却偷换了概念,因为,只有一块电池为生产厂家“原配”,而另一块则是“杂牌军”。四是经销商推卸“三包”责任。有的经营者与维修部互相推诿责任;有的商家为逃避或免除售后“三包”责任,售出手机不给消费者开发票,不给消费者提供信誉卡;有的经营者不执行手机“三包”规定,消费者手机出现问题时,不但不及时解决,反而故意拖延,再以超过“三包”规定时限为由,百般刁难消费者。
  针对这些原因,常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第10号消费警示:购买手机,谨记“五注意”:购买手机时,消费者要到规模大、信誉度高,并且正规的专营店购买,切忌只图价格便宜在私人手里购买;消费者要索取发票、信誉卡,一旦发生质量、服务纠纷时,发票、信誉卡是投诉、解决纠纷的有效凭证;要核对手机串码与包装、手机内部商品标贴所标注的是否一致。要核对手机的附件是否齐全,如手机电池、充电器、耳机等。
  此外,购买、使用手机过程中,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或到辖区消费者协会投诉。10月、11月期间,新北工商部门接到多位消费者的投诉,称花大价钱买的手机来路不正,经过调查核实后,工商部门确认手机为“水货”,经营者为此付出了“退一赔一”的代价。
  同时,市消协告诫广大经营者,不要心存侥幸,以为能逃避“三包”义务。“三包”是经营者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早在1995年8月25日,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就发布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了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对于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不履行“三包”规定;维修部在维修过程中不提供维修单据;经营者与维修部互相推诿责任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严肃查处。对屡教不改的经营者,市消协还将在新闻媒介公开曝光,公示社会。   (陈志娟 庄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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