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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做好支持雪灾恢复重建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9 16:35:50 标签:

江苏省工商部门发扬前一阶段抗灾救灾的精神,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在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稳定。针对灾后粮油肉、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不畅、价格有所上涨等不利影响,继续严厉查处流通环节中粮食、食用油、肉类、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哄抬价格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以农资、药品、食品为重点,加强对广告市场的巡查和检测,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灾后重建名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二是支持搞活市场流通,努力平抑市场物价。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执行期延长至2008年3月31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大力扶持农民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免收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收费。加强市场预测预警,发现粮、油、肉、蔬菜等主要商品出现短缺现象,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经营者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防止市场供应出现断档情况,促进货畅其流。
三是改善登记注册工作,积极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灾后持续发展。对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灾后重建和开拓经营涉及变更登记等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主动上门服务,为生产经营者排忧解难办实事。对企业因冰雪灾害而发生的登记事项变更,以及在抢险抗灾和灾后重建阶段因交通受阻、通讯中断等原因无法及时办理企业登记申请的,予以延缓期限。在企业年度检验中,对受灾严重地区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缓或者延长年检期限。
四是集中开展打假护农行动,服务灾区春耕生产和农民增收。采取多种措施,积极鼓励诚信农资经营者开展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减少中间环节,减低农资价格,保证农资质量,确保农资供应充足。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严厉查处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现象。把“红盾护农服务站”前移到灾区农民的家门口,深入田间地头,及时调解农民农资消费纠纷,为灾区农民群众提供零距离的维权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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