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从五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任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具体负责全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担任委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人,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制,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网络。 二、强化教育,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府办《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07]116号)、《关于印发<常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的通知》(常政发[2007]231号)以及《常州政务公开》、《督查专报》等文件精神,使委机关人员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主动地抓好工作落实。 三、精心组织,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完成了《常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常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按规定上传,同时将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送交市档案局。 四、建立制度,正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先后制定出台了《常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常国资[2008]61号)、《常州市国资委保密工作制度》(常国资[2008]62号)、《常州市国资委定密解密工作规则》(常国资[2008]63号)等制度。 五、严格检查,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一是严格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常州市国资委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四级”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二是严格督促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奖惩制度。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检查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