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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钟楼经济开发区鼓励投资优惠政策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07 13:06:03 标签:
钟楼经济开发区鼓励投资优惠政策
(一)税收奖励政策
    1、凡进区注册登记的内资企业,生产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开发区将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为:从获利年度起,企业前2年所交纳的所得税留存部分由开发区全额奖励,第3年至第5年企业所交纳的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由开发区给予50%的奖励。
    2、进区生产性企业年度实际交纳增值税100万元以上的,至开票之日起、2年内所形成的地方留存部分实行50%的奖励。
    3、建办符合鼓励条件之第三产业项目(如大型超市、物流配送中心、新兴房地产业等)其全年交纳营业税等地方性税收超过100万元的,开发区将在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奖励比例上限为30%。对投资规模大、带动辐射效应强的项目奖励标准一事一议,时间为两年。
    4、进区内资生产性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可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
(二)规费优惠政策
    1、外资生产性企业除按目前交纳的社会保障基金等费用外,应交纳地方性行政基金和费用予以减免,进区内资生产性企业和合资的中方部分应上交的地方行政基金和费用可视项目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予以减或缓,时间为三年。年销售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实行定额征收。
    2、涉及进区外资工业企业的建设工程收费,除招投标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消防设施建设费按规定征收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减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收取。重点项目视投资情况可减、缓。
(三)土地优惠政策
    1、进区工业企业用地均价10万元。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进区项目,地价实行一事一议。
    2、进区工业企业租凭用地租金每年5-10元/m2,房屋租金为每年100-120元/m2,对投资规模较大带动辐射效应强的项目,其租金可以一事一议。
(四)重大项目特殊优惠政策
    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或高科技重点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几投资规模、带动辐射效应等实际情况给予特别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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