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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出台办法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11 18:02:09 标签:

      3年培养3600名新技师!这是我市于2004年为解决市场对高技能人才巨大缺口所推出的“应急之举”。在这一“应急之举”的推动下,我市2004年培养出702名技师、高级技师,去年又培养出1383名技师、高级技师。今年,我市计划培养技师、高级技师1800名。

  为此,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联合出台了《常州
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

  资助对象

  凡具有常州市常住户口的本市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常州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的项目培训,并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均可按规定申请相应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资助。

  资助职业范围

  资助的职业(工种)范围,原则上按常州市人才开发目录确定,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培训项目,并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培训。培养资助经费,从常州市人才开发资金总额中列支。

  经费资助的标准

  根据职工参加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培训项目的等级,实行相应的经费资助标准。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分别给予每人600元、1000元的培训费用资助。

  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

  为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加高技能培训,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除已被省劳动保障厅确认为“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被市劳动保障局确认为“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我市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向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办理申报认定手续,按批准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开展培训。参与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培训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培训目标、培训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有与培训目标、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和设施;有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培训目标、专业设置、培训期限、教学计划大纲及教学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学籍管理、印章管理制度等;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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