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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年第九批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申报常州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原创 日期:2013-05-31 22:13:46 标签:
 各辖区科技局、市有关单位:

  江苏省科技厅第九批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的确认文件已经下达,其中我市有7家研发机构被确认为第九批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为鼓励我市外资研发机构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增强科研能力,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和技术溢出效应,根据常科发【2006】115号、常财企【2006】76号《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意见>的若干奖励、资助办法》的《常州市涉外研发机构资助办法(试行)》,现组织我市7家第九批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申报2013年常州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项目经市科技局审定后,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会同市财政局下达涉外研发机构资助经费,经费额度每项20万元。

    现将具体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我市第九批经省科技厅确认的我市省外资研发机构,项目内容以科研计划为主,不支持纯商业销售、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

    2、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且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常州市技术创新网(www.czstb.gov.cn)科技服务平台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新用户注册后需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

    所需申报材料包括:(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2)设计任务书、财务报表及其他附件(上传到科技服务平台中)。

    2、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科技服务平台系统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一式一份。各主管部门应根据通知要求,严格审核,把好本地区、本部门项目申报关。

    3、书面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11楼1116室)。

    三、申报时间

    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3年6月3日9:00~14日17:00;书面材料受理截至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17:00整,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研究通知内容,结合实际,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88105072 88101380  E-mail:czkjxmsl@163.com

    常州市科技局国际合作处

    85681536    E-mail:yx@czs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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