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发改委、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要求各地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参与公交投资建设和经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意见》对社会资本参与公交明确规定,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企业采取盘活现有资产、改制上市等方式筹集资金。有序开放公共交通市场,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供财政支持,规范补贴制度,调整客运价格,实行用地划拨。《意见》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步伐。要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适度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 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总支书记薛美根长期从事城市交通规划。对“公交优先”通告,他高兴地向记者表示:“国务院此举意在加大力度,通过政策引导,来发展城市公交,这是一件好事情。” 上海公交的公司化运作模式已经发展多年,列为国内公交发展的典范。薛美根说:“上海从很早起,就开始引导外资、民资参与到公交建设中,也确立了不少的优势品牌,比较有名的如香港的冠忠公交公司等。”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朱洪向记者表示:“上海公交公司的规模和品牌优势已经确立,有待市场规则的进一步规范。” 薛美根认为,通过发展“公交优先”,将对城市小汽车发展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 虽然上海公共交通发展迅速,但依然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在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的一份论文中指出,上海公共交通尚未发挥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的功能。论文指出,在私人小汽车普及的压力下,问题如得不到有效改善,公共交通赖以发展的广大乘客基础很可能被削弱,届时要控制和缓解城市交通拥挤将更加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