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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促进房地产发展25条意见

作者:外资网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11-06-11 17:10:31 标签:
     为主动顺应国家宏观调控,积极化解我市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于9月3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共25条,分为6个部分。
      引导市场,增强房地产市场发展信心
      这部分共有7条,包括积极鼓励和支持房产消费,加大房地产信贷有效投放,减轻开发企业税收负担,通过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上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服务等。 
      与市民直接相关的有,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力争每年完成扩面6万人;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为40万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以及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降至20%;取消对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限制,二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首次贷款相同;开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支持外地职工来我市购房。
      控制增量,调节房地产市场供应
      这部分共3条,主要从供应的角度,适当减少房地产供应量,保持房地产供需平衡。主要措施是严格控制土地供应量、适度提高商品房预售审批标准、调整市场供应结构。其中适度提高了商品房预售审批标准。对新出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求多层结顶,小高层、高层工程形象进度至1/3才准予预销售。 
      盘活存量,消化房地产市场可供余量
      该部分共2条,主要是盘活房地产存量,采取措施积极消化存量土地和存量商品房。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根据建设需求和住房保障的需求,综合考虑区域、户型、价格等因素,优先安排市场上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作为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消化市场存量商品房。
      规范管理,建立房地产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该部分共6条,从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的角度出发,系统、全面地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主要从统一市区土地市场、统一全市房产权属登记、规范征地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规范商办用房和酒店式公寓的建设与销售、规范土地出让合同双方履约行为、规范涉房收费和商品房价格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其中,我市将从严控制商办用房、酒店式公寓的建设,严格规范该类房屋的层高和建筑面积预核标准,严肃查处该类房产以住宅名义对外销售的违规行为。
      防范风险,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该部分共4条。从房地产风险控制和危机管理的角度出发,防患于未然。主要举措有建立健全二手房交易监管系统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强化信贷管理、提高房地产金融运行质量、完善房地产管理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落实保障,帮助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有所居”
      该部分共3条,主要是要积极贯彻实施我市2007-2011年住房保障规划,认真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确保完成住房保障规划目标、提前完成我市老小区整治和平屋盖修缮任务。 到保障规划期末,将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
      文件中还提到,我市用4年时间,提前完成全市所有需改造老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并转入长效管理,提前并超额完成1000幢以上平屋盖房屋的防渗隔热修缮任务,并切实改善平屋盖房屋顶层居民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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