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1日,我市将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举行“常州市第十三届城市运动会暨第六届全民健身节”开幕式,为保障开幕式顺利进行,确保开幕式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决定于2008年10月11日对市区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参通告如下: 一、11日11时至18时,长江北路、长江中路以东,河海中路、河海东路以南,青洋北路、青龙西路、丽华北路以西,关河东路、关河中路、关河西路以北的区域内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二、11日12时至18时,通江南路、通江中路以东,太湖东路以南,巫山路、龙锦路、永宁北路、竹林北路以西,飞龙东路以北的区域内道路,禁止货运汽车通行; 三、11日12时至18时,惠山路以东,龙锦路以南,天目山路以西,龙城大道以北的区域内道路,禁止无“开幕式通行证”的车辆(公交车除外)通行; 四、原已办理的货运汽车通行证,在上述管制时段、管制区域内暂停使用。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08年10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