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第61号公告精神,市发改委开始受理2009年度粮食、棉花进口配额的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30日,申请条件为:1)2008年10月1日前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2)2007及2008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3)2006至2008年无海关、工商、税务、检验检疫方面的违规记录;4)内资企业2007年度工商年检合格,外资企业2007年度联合年检合格;5)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3年第4号令)的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