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和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切实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收入,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常州市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从科学制订企业年度工资分配方案、严格执行企业工资分配管理程序、不断提高企业工资分配管理水平等方面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工作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科学制订企业年度工资分配方案,确定合理的工资总额,参照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市工资指导线,对照本企业工资水平,结合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合理确定本年度企业工资总额和增长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