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境外投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文件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境外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ODI)上线运行,境外投资外汇业务均需凭IC卡外汇登记证办理。凡是已开办境外投资企业,或尚未开办、但已经办理境外投资企业资金来源审查、或已获得上午部境外投资批准的企业,均需于1月15日前,下载并填写好《境外投资系统上线历史信息采集表》,到外汇管理局常州市中心支局(八楼)领取IC卡。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6919639 附件:境外投资系统上线历史信息采集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州市中心支局 2009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