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团(分团),机电商会: 为保证大型机械及设备、车辆(户外)、工程机械(户外)展区布展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布撤展效率、提升布展水平,第107届广交会继续对上述三个展区实行统一布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型机械及设备,车辆(户外)、工程机械(户外)展区在排位协调、展品就位、吊装搬运、展位搭建等方面具有特殊要求,特委托专业布展公司负责实施布展组织工作 具体布展单位和联系人如下: (一)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 布展单位: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晓虹、彭晓峰、陈燕辉 电话:020-26081753 26081751 26081770 传真:020-86662657 86666937 邮箱:lme@ciefad.net (二)车辆(户外)和工程机械(户外)展区 布展单位:中国汽车工业国际合作总公司 联系人:王惠芳 电话:010-82606895、82606897 传真:010-82606898 二、布展费用及缴费方式 布展费维持第106届广交会标准,包含的项目主要有:按设计方案搭建展位和楣板;配置桌椅、插座、照明灯具等展具设备;铺设室内展位内地毯;制作展区指示系统(包括展区导向、门楼、通道灯箱和参展商名录);展位定位划线、展品保管及故障排除、秩序维护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大型机械设备展区:550元/㎡; (二)车辆(户外)展区:110元/㎡(包括:统一布展管理费80元/㎡和展位承建费30元/㎡); (三)工程机械(露天)展区: 110元/㎡(包括:统一布展管理费80元/㎡和展位承建费30元/㎡); (四)工程机械(棚下)展区:260元/㎡(包括:统一布展管理费80元/㎡和展位承建费180元/㎡); 车辆和工程机械展区所有展位均须支付“统一布展管理费”;经商会批准自主特装的空地展位的 “展位承建费”于结算时统一退回。 上述展区的布展费与展位费一并在外贸中心向交易团发出的《收费通知》中列明,由交易团统一收取后支付。 三、展品装卸费由布展单位按下列标准在现场直接向参展企业收取 (一)大型机械设备展区 1.带包装箱展品:250元/m3; 2.不带包装箱展品:240元/m3; 3.超5吨展品加收10%。 (二)车辆(户外)、工程机械(包括:露天和棚下)展区 1.带包装箱展品:120元/m3; 2.不带包装箱展品:110元/m3; 3.超5吨展品加收30%。 请各交易团务必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相关参展企业,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专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