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为推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深入开展,发挥以点带面、示 范引导的作用,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省经信委决定在全省 范围内开展节能标杆企业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基地创建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创建江苏省节能标杆企业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辖市、区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2、申报范围、条件、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参见文件通知。 3、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应提供由常州市统计局和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推荐单位汇总表及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及书面材料(含附件材料)一式5份于5月14日报送我委环资处。 5、相关表式请在常州经贸网www.czetc.gov.cn中的循环经济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张晓虹 王震达 电 话:85681223 传 真:8568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