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下发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合发[2008]529号),2010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工作:凡2009年12月31日以前由境内投资主体以新设、并购(含参股)方式设立的境外企业,通过电子钥匙(CA证书)在商务部中国对外投资经济合作网站(http://fec.mofcom.gov.cn/zxbs/index.shtml ),进入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于2010年6月20日前报送相关数据(见附件《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中统计报表目录“年报”)。 二、月度快报工作:自2010年1月1日起,将《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中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季度快报表(FDIJ表)”的报表期别调整为月度快报表,并于月后10日前网上报送(进入方式同上)。凡经核准的所有境外投资项目,必须进入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后首先建立境外企业,然后根据企业实际无论是实物还是现汇投入都要在网上报送数据。 三、注意事项: 1、对于不参加年报工作和月度快报工作的企业,商务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其本年度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的申请,各类扶持政策也不得享受。 2、请各辖市区商务局务必高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企业做好统计工作,根据省厅要求相关数据年底抄送辖区主要领导。 常州市商务局联系人: 蒋立平 电话0519-85682310 传真0519-85682299 常州市商务局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