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启动,标志着由中国和东盟各国组成的近6万亿美元的国民生产总值、4.5万亿美元贸易额的区域开始步入零关税时代。对此,各地政府纷纷根据东盟各国经济发展状况、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特点,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动本地企业与东盟各国的贸易往来,加快开拓东盟市场。为有效地协助各地政府、企业进一步了解东盟自贸区的相关政策,掌握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市场的操作实务,抢占东盟自贸区的前沿商机,扶持本地企业快速发展,商务部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第二期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政策与市场开拓说明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一)时间地点 时间: 2010年8月20日—22日(20日全天报到) 地点: 杭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说明会内容(略) 二、参加对象 各地政府主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商务局、开发区、保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物流园区的领导及相关企业的领导。 三、费用 每人1800元(含授课、教材、场地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报名方式 请参加说明会的人员在报名截止前(8月18日)将报名回执认真填写并传真至我方。 联系人:吕 刚 会务组电话/传真:010-51638086 商务部培训中心咨询电话:010-69759645、69759898转3154 联系人:张海龙 叶 春 附件:“第二期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政策与市场开拓说明会”报名回执 商务部培训中心 二0一0年七月十六日 |